①. 從塔頂部出來的管道或側線進出口的管道,應以靠近管口處的第一個支架為承重支架,如再設第二個承重支架時應為彈簧支吊架。一般在承重支架之下,按規定間距設導向支架(圖6-98、表 6-23)。


  ②. 設置支架的順序自上而下為固定支架、導向支架、彈簧支架。最后一個導向支架距水平管道宜不小于25倍管道公稱直徑,以免影響管道自然補償。若沿塔壁垂直管段熱位移量大時,其水平管段應設彈簧支架,若熱位移不大時,可設導向支架(圖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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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直接與塔管口相連接的大于或等于DN150的閥門下面宜設支架(圖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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