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沿線應設置里程樁、標志樁、轉角樁、陰極保護測試樁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標志,管道標志的標識、制作和安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SY/T 6064《管道干線標記設置技術規范》有關規定。


(2)里程樁應設置在油流方向的左側,沿著管道從起點到終點順序排列設置,每隔1km設置1個,不得間斷。陰極保護測試樁可與里程樁結合設置。


(3)在管道改變方向處應設置水平轉角樁。轉角樁應設置在管道中心線的轉角處左側。


(4)輸油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礙物時,應在穿、跨越處兩側及地下建、構筑物附近設置標志。通航河流上的穿、跨越工程,必須設置警示牌。


(5)當輸油管道采用地上敷設時,應在行人較多和易遭車輛碰撞的地方,設置標志并采取保護措施。標志應采用具有發光功能的涂料涂刷。


(6)埋地管道通過人口密集區、有工程建設活動可能和易遭受挖掘等第三方破壞的地段應設置警示牌,并宜在埋地管道上方埋設管道警示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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