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罐基礎的形式
罐基礎通常有護坡式、環墻式、外環墻式三種,見圖12.13。當地基土層能滿足承載力設計值和沉降差的要求且場地不受限制時,宜采用護坡式或外環墻式基礎;當地基土層不能滿足承載力設計值要求但沉降量不超過允許值時,可采用環墻式或外環墻式基礎;當地基土層為軟土層時,宜對地基處理后再采用外環墻式基礎;當場地受限時,可采用環墻式基礎。儲罐基礎設計與施工的規范有:SH/T 3083《石油化工鋼儲罐地基處理技術規范》和SH 3086《石油化工鋼儲罐地基與基礎設計規范》。
儲罐基礎設計和施工質量直接影響到儲罐的安全運行。從大量儲罐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大致可歸納為:由于操作失誤或安全附件失靈引起的罐體失穩;罐壁焊縫缺陷引起的儲液泄漏;罐底的脆性破裂;臺風或地震引起的罐體破壞和儲罐基礎沉陷引起的破壞。現僅就儲罐基礎沉陷對儲罐產生的影響、儲罐基礎的形式以及儲罐對基礎的要求進行分析。儲罐基礎的均勻沉陷一般不會給儲罐造成大的危害,因為儲罐是由薄壁鋼板焊接成的立式圓筒形結構,具有柔性大、剛性小的特點,對基礎的沉陷變形具有一定的適應性。只有沉陷到一定程度時,如儲罐出口管與罐壁相接處產生附加應力很大,才會造成破壞。
2. 罐基礎的沉降
①. 罐基礎的沉降見表12.3。
②. 在SH/T 3528-2014《石油化工鋼制儲罐地基與基礎施工及驗收規范》內也規定了儲罐的沉降允許值,見表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