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鑄鐵有可鍛鑄鐵和球墨鑄鐵兩種。


1. 鑄鐵管道材料選用一般限制條件:


   a. 使用在介質溫度為-29~343℃的受壓或非受壓管道。


   b. 不得用于輸送介質溫度高于150℃或表壓大于2.5MPa的可燃流體管道。


   c. 不得用于輸送任何溫度壓力條件的有毒介質。


   d. 不得用于輸送溫度和壓力循環變化或管道有振動的條件下。實際上,可鍛鑄鐵經常被用于不受壓的閥門手輪和地下管道;球墨鑄鐵經常被用于工業用管道中的閥門閥體。


   e. 奧氏體球墨鑄鐵經低溫沖擊試驗合格后,可用于-196℃。


2. 其他一般要求:


   a. 灰鑄鐵、可鍛鑄鐵、高硅鑄鐵的拉伸強度和塑性及韌性較低,僅用于強度、韌性要求不高的工況。


   b. 灰鑄鐵不宜使用于在環境或操作條件下是一種氣體或可閃蒸產生氣體的液體,這些流體能點燃并在空氣中燃燒。如烴類和可燃性氣體在特殊情況下必須使用時,其設計溫度不應高于150℃,設計壓力不應超過1.0MPa,對于不可燃、無毒的氣體或液體,設計壓力不宜超過1.6MPa,設計溫度不宜超過23℃。


   c. 可鍛鑄鐵溫度范圍為-19~300℃,但為輸送可燃性介質的管道時,溫度不應高于150℃和壓力不大于2.5MPa。高硅鑄鐵不得用于可燃性介質。


   d. 球墨鑄鐵用于制造受壓零部件時,使用溫度限制在-19~350℃,設計壓力不應超過2.5MPa。在常溫下,設計壓力不宜超過4.0MPa,它不可采用焊接方法連接,但奧氏體球墨鑄鐵除外。奧氏體球墨鑄鐵用于-19℃以下時應進行低溫沖擊試驗,但使用溫度不得低于-196℃。


   e. 其他鑄鐵不適用于劇烈循環操作條件,如過熱、熱振動及機械振動和誤操作,應采取防護措施。埋地鑄鐵管道組成件可用于2.5MPa以下。